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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精彩6篇

时间:2023-08-26 16:18:02 工作计划 来源:网友投稿

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精彩(一)培养目标面向风险管理及保险行业,培养具有良好的风险管理基础和保险业务知识,能够从事风险管理、保险实务和保险监管等工作的高层次、应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精彩6篇,供大家参考。

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精彩6篇

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精彩篇1

(一)培养目标

面向风险管理及保险行业,培养具有良好的风险管理基础和保险业务知识,能够从事风险管理、保险实务和保险监管等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保险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

2、较好地掌握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相关学科知识,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具备从事保险相关职业要求的知识和技能,符合行业高层次人才的资格认证要求。

3、较好地掌握计算机及信息工具运用技能,具备较强的统筹决策、组织管理和业务实施能力,能够组织保险相关工作的运行、协调与管理,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任职要求。

4、较好地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外文专业资料,使用外语开展保险相关工作。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

(一)采取校内课程学习和校外实践教学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进行多学科、宽口径培养。招生院校应建立适合不同培养方向的校外实践基地,鼓励采用顶岗实习形式开展实践教学。

(二)成立由校内导师和校外专家共同组成的导师组,或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发挥集体培养作用,吸收企业与行业组织或监管部门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论文指导工作。

(三)鼓励案例教学并逐步增加在教学中使用案例的比例,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业务专家、企业家和政府官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四)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五)加强实践环节。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 33 学分。

(一)必修课程(15学分,含学位公共课)

1、政治理论类课程(2学分)

2、外语(3学分)

3、保险学研究(2学分)

4、保险法律制度与监管政策(2学分)

培养单位可根据培养方向及院校特色自行设置每门课程均为2学分的三门专业必修课。

建议培养单位将宏观经济政策、合同法、风险管理研究、保险财务分析、保险数理基础作为专业必修课。

(二)选修课程(12学分)

选修课程包括限选课(4学分)和任选课(8学分)。

培养单位可根据培养方向及院校特色自行设置每门课程为1-2学分的任选课。任选课应根据培养目标要求进行设置,通过不同系列课程组合的菜单式课程,为学生的职业发展提供多元选择。

鼓励培养单位将我国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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